{{ $t('FEZ002') }} 輔導室|
一、相關內容摘述如下:
(一)少年代表2人,任期2年(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二)資格為設籍、實際居住或就讀學校位於臺北市,且年齡為12歲以上至18歲未滿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經初審及複審程序,由遴選小組擇優錄取正式代表2名,備取2名。
(四)報名方式採機關(構)推薦及自我推薦兩種方式,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二、本案預計於9月21日(星期日)安排說明會,凡對本遴選作業有興趣或有報名意願者,歡迎蒞臨參與;說明會詳細資訊請與李文倩督導聯繫(bm1655@gov.taipei/02-23467585分 機1207)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15|
{{ $t('FEZ005') }}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