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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信義區興雅國民小學

訊息公告

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 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以下簡稱輔導員)入 校諮詢輔導申請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4550670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提供國民中 小學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服務,申請事宜摘要如下:

 (一)114學年度第2學期輔導員到校服務期間:115年2月23日 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二)申請日程 1、第1梯次:自115年1月6日至1月19日止。 2、第2梯次:自115年2月23日至3月2日止。

 (三)申請程序

1、登入國教署「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 員入校諮詢輔導平臺」(https://ctcs.cloud.ncnu. edu. tw/pages/login.aspx) 

(1)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 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 辦學校申請額度。

 (2)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 錄取,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輔導員 優先入校輔導。

 (3)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請學校檢核確認到 校服務之日期及時間。

2、審核通過後 

(1)學校務請主動聯繫輔導員,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 地處偏遠或無大眾運輸方式可抵達之學校,請適時 提供輔導員入校交通及膳宿協助。

 (2)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惟審核通過後,倘 因學校臨時取消邀約,輔導員於學校取消前已發生 之交通、住宿及其衍生之費用,由學校全額支 付。

(3)輔導員到校服務結束後7日內,學校應完成回饋意 見表,未完成者國教署列入後續申請審核評估之參據。

 (四)輔導員入校方式為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 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過 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洽國教署承辦人范淳翔小姐,聯 絡電話:(02)77367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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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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