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800837號函及本局 113年3月11日北市教體字第11330451041號函續辦。
二、考量校園食品安全,本案前業函請各校午餐暫緩使用辣椒粉、咖哩粉(含咖哩塊)及胡椒粉(含白胡椒、黑胡椒、 椒鹽粉)等調味品至113年4月7日,合先敘明。
三、自蘇丹紅爭議爆發以來,本府衛生單位已針對本市調味粉 廠商加強稽查,截至113年4月1日止,查核本市3,227家次 各類食品業者,並無新增違規品項,且查核不合格產品皆已回收下架。
四、顧及學校午餐料理多元性,即日起可恢復使用辣椒粉、咖 哩粉(含咖哩塊)及胡椒粉(含白胡椒、黑胡椒、椒鹽 粉)等調味品。考量學校4月份菜單均已開立,本局尊重各 校和廠商協調更改菜單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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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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