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教 育人員及團體推動戶外教育,爰辦理旨揭評選。
二、獎勵對象: 1、地方典範獎:妥善規劃及推動戶外教育計畫成效卓著 之地方政府。 2、學校績效獎:積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高級中學 以下學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以下併稱學 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 3、個人貢獻獎:長期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各級學校之校長、教師、職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非學校型 態實驗教育機關之教學人員與職員。 4、團體貢獻獎:與學校實質合作,從事與推廣戶外教 育、培育戶外教育人才或辦理相關事項,具有重大貢 獻之團體(以下簡稱團體),包括:學校以外之中央 行政機關或地方政府所屬機關,以及依法立案之非營 利團體。
三、申請方式及時程:由各校於112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 班前,以公文函送推薦清冊、相關報名資料至本局,由 本局統一送件。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1-24|
{{ $t('FEZ005') }} 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