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資格: 就讀本市且有實際居住事之年滿六足歲至未十五足歲國 中、 國小之在學學生(已入學者年齡不在此限),並持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 (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如白血病、惡性腫瘤等),非自願原因無法到校且有在家教育之必要者。
>>時間: (一)新申請在家教育學生者隨時提出申請 。 (二)已核定為在家教育學生者於每年 於每年11月15 日、5月15日前提出申請 。
需申請請洽特教組(分機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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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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