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為激發與培養本市國小在學生對藝術教育的熱愛與融入生活的興趣,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108課程綱要),推展「藝術即生活」,鼓勵藝術教育結合不同教育領域的目標,藉以培育學生運用「藝術即生活」的概念,
成就自我與團隊生活的美感,與養成面對未來生活困境的解決生活問題的藝術教育能力,本(111)學年度賡續辦理上開計畫活動。
二、請各校參照111學年度實施計畫(附件1)規劃學校辦理期程,鼓勵學生持續參與美術創作活動,共同推展本市藝術教育活動。
每生須繳3件或6件作品才能參賽,並寫明班級、姓名、性別、作品主題(未遵規範不予送件)。獲得校內金牌的作品才須黏貼正式報名表及作品說明標籤。
►參賽作品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 畫、設計、電腦繪圖),規格以八開作品或四開作品為原則,八開作品請貼在四開底紙上。
作品須知:
(一)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以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
(二)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及小於四開的作品請黏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
(水墨作品務必襯底,並用兩個透明塑膠套上下包住)尺寸未符標準者,一律退件。
(三)每件作品均需於作品後註明班級、姓名、性別、作品主題,用迴紋針或其他不會破壞作品的工具別於作品上。
►作品請交給各年級之美勞老師,10/17(一)開始 收件,10/28(五)截止收件。
►11/1(二)起由全校美勞老師評選出金、銀、銅牌獎,11/8(二)起各班美勞老師填報評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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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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