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信義區興雅國民小學

訊息公告

內政部移民署「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 助(勵)學金計畫」

{{ $t('FEZ001') }} 資註組

{{ $t('FEZ002') }} 輔導室|

轉知 內政部移民署「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 助(勵)學金計畫」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 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本(110)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報名期間: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14日(星 期一)止。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 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至 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本計畫報名方式如下:

(一)除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外,申請其餘獎項均須由「目前就 讀之學校」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 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下載含有流水 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 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 ─本校預計於3/4進行校內審查會議

(二)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者」自行於本系 統完成線上申報,並下載含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申請 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 為憑),郵寄至本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 市 廣州街15號)。另申請者如為「首次」申請,則須先 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 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2-08|

{{ $t('FEZ005') }}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