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資註組
{{ $t('FEZ002') }}輔導室|
一、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案為響應環保減碳計畫,109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方式採線上作業,詳情請參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https://tpnee.tp.edu.tw/
三、有關109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案部分說明:
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計畫,應於109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列印申請表送件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並逕自線上系統登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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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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