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108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
請有符合資格有意申請者
並將
1.戶籍證明。(選手戶籍謄本正本)
2.賽事成績證明影本。(108年7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3.賽事秩序冊。(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8所以上學校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料)
請於109年3月2日前進行確認與繳交申請資料
送至學務處體育組
相關申請資格說明如附件。
或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doe.gov.taipei/查詢。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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