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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慈孝家庭楷模選拔計畫
1090130版
一、依據:
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109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藉由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的美德,發揮典範學習效果,倡導國人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
(二)鼓勵親子雙方對彼此表達關懷、慈愛與尊重之態度,展現親子之間融洽的互動,營造「家長慈、子女孝」之溫馨、和樂家庭,以落實家庭教育法之精神。
三、辦理單位:
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四、實施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3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
五、選拔標準:
(一)以「家庭」為楷模選拔對象,家庭成員表現須符合「家長慈、子女孝」之精神,其慈孝表現可多元化呈現,並能展現家庭平日營造溫馨、和樂的氛圍為主,因此選拔標準以親子互動關係為依據:
1.家長平時能以慈愛而不溺愛、嚴格而不嚴厲、說理而不強求、關心而不干預、公平而不偏心、參與而不介入、彈性而不固執、鼓勵替代懲罰、身教重於言教、順性因勢利導等教養態度與子女互動。
2.子女能做到對家長有禮貌、分擔家務事、關心體貼家長、友愛兄弟姐妹、保護自己身體健康、注意自身安全、不讓家長操心、謀求自我充分發展、學習與人和諧相處、養成良好習慣,保持端正品德,行為表現合適有禮、與長輩建立親密關係等互動表現。
(二)參考上述家長、子女互動關係描述,具體描述親子間平日相處事蹟、故事,例如:子女可寫下家長所做令其覺得是最幸福的兒女、過生日時以家長為主角的具體孝親行動表現;家長則寫下子女所做令其最為感動的具體事蹟,選拔時將以溫馨感人且能展現「家長慈、子女孝」核心精神為優先考量。
六、推薦單位:
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七、選拔方式:分推薦、審查2階段辦理。
(一)推薦:
1.推薦方式:得由當事人採自我推薦或被推薦,擇一方式辦理。
(1)自我推薦:由參選家庭自我推薦,並由家長與子女雙方相互寫下平日互動之事實,如子女年幼無法書寫,可以繪畫等創意方式代替文字表達。
(2)他人推薦:可由第3人(如學校教師等)協助推薦之家庭成員,撰寫平日互動中發覺「家長慈、子女孝」之感人事蹟推薦書表等資料。
2.推薦程序:
無論採以上任一方式,均需經檢附檢核表及推薦書(附件1、2)由當事人就讀學校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後,由學校推薦,於4月6日前送達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二)審查:
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並評選出得獎家庭:高中職組3名、國中組3名、國小組3名,可不足額錄取。
八、獎勵與表揚:
(一)獲獎家庭楷模訂於109年8月祖父母節慶祝活動中公開表揚。
(二)獲獎家庭之優良事蹟同意無償授予主辦單位教育性質之利用推廣。
九、經費: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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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慈孝家庭楷模選拔
學校推薦送件自我檢核表
【填表說明】
一、凡臺北市高中職以下學校推薦參加「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慈孝家庭楷模選拔」者,請配合填寫此檢核表,以確保符合報名之規定。
二、請依序完成檢核表各項勾選,並在核章欄核章,連同報名資料(1.推薦書、2.家庭互動照片、3.其他佐證資料)於109年4月6日前送達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參加審查。
三、若因推薦檢核不實或疏漏,未符規定,致影響權益或法律責任部分,概由推薦學校及當事人自行負責。
校名: 推薦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項目 |
檢 核 項 目 |
推薦送件檢核結果 (符合請打ˇ) |
1 |
推薦學生家庭成員確為符合「家長慈、子女孝」之精神,並能展現家庭平日營造溫馨、和樂的氛圍。 |
□符合 □不符合 |
2 |
推薦人員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 |
□符合 □不符合 |
3 |
推薦人員最近3年內未有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
□符合 □不符合 |
4 |
推薦人員業經本校「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通過後推薦。 |
□符合 □不符合 |
5 |
已檢附「慈孝家庭楷模推薦書」。 |
□符合 □不符合 |
6 |
前述推薦書已確實加蓋學校印信並有校長簽章。 |
□符合 □不符合 |
7 |
已檢附「家庭互動照片」黏貼表及相關佐證資料。 |
□符合 □不符合 |
8 |
於109年4月6日前送達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
□符合 □不符合 |
總結 |
□以上基本要項皆符合規定。 □不符合要件 第 項,共 項。 |
□符合 □不符合 |
(請核章)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填表日期:109 年 月 日
附件2 |
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慈孝家庭楷模選拔 推薦書
表格可至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family.gov.taipei/)下載。
(二吋照片黏貼處) |
組別:(請勾選)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
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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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姓名: |
學生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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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性別: |
學生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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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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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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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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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狀況(以同住現況為主) |
稱謂 |
姓名 |
出 生 年月日 |
職業(或就讀學校)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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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勾選)□自我推薦 □第3人推薦,推薦人姓名:__________(每一家庭請以1位成員為代表),與被推薦人關係: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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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互動溫馨事蹟簡介 |
1.總字數應達600字以上。(繕打時比例可拉大) 2.佐證資料請用編號附於本推薦書後 3.請提供家庭互動清晰照片4-6張,並依後附格式黏貼 4.如為自我推薦,請務必分別由家長與子女雙方相互寫下平日互動之事實。(如子女年幼無法書寫,可以繪畫等創意方式代替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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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獲選表揚,是否同意將照片及優良事蹟供作家庭教育中心宣導(如於網站公開閱覽)□同意 □不同意 |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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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請蓋學校印信,未加蓋者,不予受理) 地址: 校長: (請加蓋校長職章) 聯絡人及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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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學校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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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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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03
{{ $t('FEZ014')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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