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辦理遞補申請及全國賽報名事宜期程說明如下:
(一)遞補申請期程:
1、符合遞補條件之參賽者,請於 108 年 11 月6日(星期 三)至 108 年 11 月14 日(星期四)前,至臺北市五項 藝術比賽專屬網站提出遞補申請,逾時不予受理(臺北 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https://www.tpcityart. tp.edu.tw/)。
2、108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於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 專屬網站公告遞補結果,取得遞補本市代表權資格 者,應依「臺北市108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第玖、報名規定:四、代表本市參加決賽(三)之規 定辦理報名。得以依全國決賽之第陸項比賽辦法規定 報名。
(二)全國賽報名期程:
1、取得本市代表資格參加全國決賽者及逕行全國賽之團 體及個人,均依下列期程及方式辦理報名。
2、書面報名表送交就讀學校蓋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 院蓋章戳),並統一由就讀學校於108年12月6日(星期 五)前免備文親送或郵寄本校(10647臺北市大安區羅 斯福路3段201號),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全國學生音樂 比賽報名表」,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所送之 報名表由本校彙整後送局,再統一由局端將書面報名 表寄(送)達全國大會。
3、所送之報名表由本校彙整後送局,再統一由局端將書 面報名表寄(送)達全國大會。
請參賽者參照「108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並切實掌握辦理期程,逾期者將無法報名全國決賽。
{{ $t('FEZ003') }}2019-11-05
{{ $t('FEZ014')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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