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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興雅國民小學108學年度特殊教育科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一)依據教育部99.7.13臺參字第0990110962C號令修正發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辦理。
(二)本校108年7月9日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甄選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富有教育熱忱,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形者,且符合下列報考資格者。
(一)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具有修畢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具有大學以上畢業,取得證明書者。
三、甄選類科名額:特殊教育科代理教師1名,該類代理教師若有缺額增加時,則從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之;但教學演示成績平均、口試成績平均及成績總分各未達80分時則從缺,另擇期辦理甄選。
類 科 |
相關科系(組)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註:保留至108年10月30日止,遇缺候補) |
備 註 |
特殊教育科 代理教師
|
國內外大學各科系、所畢業,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具有修畢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具有大學以上畢業,取得證明書者。 |
1 |
2人 |
1.任期自108年8月4日(第3招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09年7月3日止
。 |
四、以上甄選之代理教師,惟代理期間代理原因消失或期滿後自動解除代理,不得要求留任或任何補助。
五、凡未符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解聘之,由備取人員遞補之。本校將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規定,將報名人員資料送本府教育局核轉警察局辦理查詢是否有性侵害犯罪紀錄;且將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規定報請教育局向教育部轉法務部申請查閱報名人員有無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事項。如有性侵害犯罪紀錄或有不得擔任教育人員規定者,應予取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原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六、甄選期程:
第一次招考:
報名日期 |
報名資格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08年7月15日(一)上午9時至12時 |
具備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
108年7月16日(二)上午09:00-09:10至人事室報到參加甄試,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
108年7月16日(二)下午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 |
108年7月17日(三) 上午9時至11時 |
第二次招考:因一招無人報名或一招甄試結果不足額錄取,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二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報名資格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08年7月18日(四)上午9時至12時 |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108年7月19日(五)上午09:00-09:10至人事室報到參加甄試,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
108年7月19日(五)下午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 |
108年7月22日(一) 上午9時至11時 |
第三次招考:因二招無人報名或二招甄試結果不足額錄取,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三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報名資格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08年7月22日(一)上午9時至12時 |
大學以上畢業者 |
108年7月23日(二)上午09:00-09:10至人事室報到參加甄試,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
108年7月23日(二) 下午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 |
108年7月24日(三) 上午9時至11時 |
七、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代理報名(委託者須出具委託書,如附件請自行以A4下載列印),不接受通訊報名。
八、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人事室辦公室。
九、本校校址: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83巷9號。(電話:27618156)。聯營公車:46;202;232;257;277;279;286;299興雅國小站。
十、報名費:新臺幣參佰元整,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參與本市公立國民小學108
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初試錄取及備取人員,不收取報費(請提供證明)。
十一、檢驗資料及證件:
(一)繳交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請自行以A4下載列印,需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照片二張,一張貼報名表,一張貼准考證)。
(二)繳驗下列證件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影本乙份留存本校: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第二次招考請繳驗修習教育學分證明,第三次招考免
附)
(三)繳交資料:報考者繳交一份簡歷資料(以不超過A4大小,格式不拘)
十二、甄選方式:採二階段進行。
(一)、初審(試):於本校行政大樓2樓人事室辦公室接受報名,並現場審查相關證件。
(二)、複試:
第一次招考108年7月16日(二)09:00-09:10報到,09:10-09:15進行複試說明,09:20開始各項目甄試。
第二次招考108年7月19日(五)09:00-09:10報到,09:10-09:15進行複試說明,09:20開始各項目甄試。
第三次招考108年7月23日(二)09:00-09:10報到,09:10-09:15進行複試說明,09:20開始各項目甄試。
(三)、複試檢測項目:
1、教學演示15分鐘,可用教室的多媒體設備進行輔助教學。
2、口試10分鐘,口試內容以特殊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學生心理、輔導方法等為主。
甄 選 類 科 |
年 級 |
版 本 |
教學演示範圍內容 |
特殊教育科 代理教師 |
不限 |
不限 |
自選任一單元教學演示 |
十三、評分標準:
1、教學演示(50﹪);2、口試(50﹪)
十四、成績計算方式:
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如有同分時,依教學演示、口試順序成績高者錄取。
十五、錄取放榜及通告:
錄取名單於各招考期程考試當日甄選完畢後於興雅國小網站公告,並請於應試隔天(上班日)上午9時至11時前向本校人事單位辦理報到手續,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依序遞補。
十六、附則:
(一)、如遇不可抗力之天候,且政府宣佈不上班上課時則報名時間及各項甄選事宜順延一週。
(二)、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辦理。
臺北市信義區興雅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啟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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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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